宁波胜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甬路政罚〔2024〕14999
处罚主体名称:宁波胜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甬路政罚〔2024〕14999
处罚事由: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14日23时42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Y072(丽白线)宁波、奉化方向K2+150检查时发现宁波胜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胜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柒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鄞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结果: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柒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4
处罚金额:4470.00元
处罚机关: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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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8 06:14:36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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