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桦利泰电子衡器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永市监处罚(2024)786号
处罚主体名称:永康市桦利泰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永市监处罚(2024)786号
处罚事由:永康市桦利泰电子衡器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处罚结果: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产品;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25.03元,处以罚款人民币18900元,合计人民币20025.03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4
处罚金额:1.89万元
处罚机关: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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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8 06:11:56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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