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白玉矿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皖松交罚(2024)1101651号
处罚主体名称:安徽白玉矿业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皖松交罚(2024)1101651号
处罚事由:《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超限超载装载货物
处罚结果:罚款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2
处罚金额:1.00万元
处罚机关:宿松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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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6 10:12:41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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