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嘉晟汉北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鄂交综孝六罚〔2024〕28号
处罚主体名称:武汉嘉晟汉北物流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鄂交综孝六罚〔2024〕28号
处罚事由:武汉嘉晟汉北物流有限公司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与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武汉嘉晟汉北物流有限公司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30
处罚金额:5000.00元
处罚机关: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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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07 16:32:55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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